11-3 如果本服务条款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
11-4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用户同意,"泛亚信息技术江苏有限公司司"的有关通知在江苏泛亚有关网页上发布即视为送达用户。
11-5 对条款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条款目的和文本原意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标题不应影响条款的解释。
11-6 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泛亚信息技术江苏有限公司"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服务条款为准。
11-6 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泛亚信息技术江苏有限公司"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服务条款为准。
11-8 "泛亚信息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泛亚信息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其网站的页面上提示有关内容。用户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如果用户继续接受服务,则视为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变动。